VANUATU

瓦努阿图

2011年移民法行政命令180号,于2011年9月13日刊宪并正式生效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获得瓦国的永久居留权。

瓦努阿图被称为南太平洋地区的“避税天堂”,是因为除贸易税、增值税和商业执照费等,无所得税、营业税、资本税、房地产税、继承税、礼品税和预扣赋税等税种。贸易税主要是出口税(平均约3%)和进口税;批发和零售周转税4%;大部分服务业也要交4%的周转税;增值税为12.5%。征收公司注册费、印花税、船舶注册费,对餐馆和饭店征收12.5%的销售税,对财产征收12.5%租赁税。

2017年全球企业综合税率排行榜中,瓦努阿图税率仅为8.5%,中国67.3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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瓦努阿图共和国国会议员,副议长Melve Silas Bule先生授权推广战略合作伙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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